欢迎来到 作文词典网 , 一个优秀的作文鉴赏学习网站!
在路上
1、在路上700字 环球者弗里格?特森曾在被采访中说过,人生——就是在路上。 人生是在路上的,是一段旅程,一段不愿到达终点的旅程,所以我们经常远眺,忧郁的计算,如何将路程变长;所以,我们经常回头,愁苦的回忆,走过的路程已有多远,就这样,我们一会忧郁,一会愁苦的走着,时光就如此流过,不知不觉中,我们与终点的距离已越来越近,于是,我们越发的加快了回头和远眺的频率,希望能在缥缈的时空中抓住些什么,但是,我们真的能吗? 赢政,中国历史第一天子,“六王毕,四海一,引得万众皆来贺。长城起,骊山劈,焚书坑儒孰能比。”秦始皇!一个如此的人物,却在晚年时,为寻长生不老药,一个如此荒谬的幻想,费尽心思,不禁被徐福所骗,带走数百童男童女占岛为王。而且被赵高所害,命终归天。留下秦无百年的遗憾。 乾隆,清朝颠峰的缔造者“皇权礼仪明天下,康乾盛世响千秋”。多么的豪迈,多么的荣耀。可惜,物及必反,也许就是太多的荣耀,蒙蔽他的双眼,他骄傲了,他开始使自己沉浸在原来的回忆中,启动了清朝沉没的第一步,落下了不保晚节的叹息。 而这一切的一切,仿佛都在告诉我们,在时间和岁月面前,我们是如此的渺小和无力,这就像我们所学的哲学,主观无法创造客观,主观也无法停止客观的发展。可笑的是,如此简单的道理,我们可能在到达人生旅途的终点时,才能彻底悟透,而在那时,当我们最后一次回头时,会发现我们走进的旅程是那么的美丽,而我们路过它们的脚步,却是如此的凌乱和匆忙。于是,我们又学会了后悔。 原本,我并不知道环球者的目的是什么,为什么要这样浪费时间,而现在我明白了,他们所做的一切的一切,只为了那个过程,用他们双脚走出的过程。浪费时间吗?不,恰恰相反,他们认为真正的时间只在自己的脚下,只在每一步的瞬间! 珍惜时间吗?从路上的这一步开始吧! 2、在路上700字 既然选择了远方,就注定要风雨兼程。 ——题记 尚未凋谢的青春年华里,背着行囊,我们走在逐梦的路上。向前走,是未知的未来,不知路况如何,不知天气怎样,只知道我要往前走。一步一步,是艰辛还是甜蜜?未知。后悔选择这样一条崎岖路了吗?当然,谁不想一路没有坎坷。但,我从未想向后退,向前进是唯一的宗旨。在某一个雨中的早晨,推开窗户望去,一片雾岚弥漫至遥远的天际,于是低叹一声,回头间,走过的路上,几许辛酸,几许坎坷。 一路走来,是厚厚的练习本一直陪伴着我,前路是空白的纸张,等我挥笔书写;后路是白纸黑字,密密麻麻的字记录了一年的酸甜苦辣。 我们总是在路上,当时的明月依旧在天空,当时的彩云已消逝得如一个幻梦。忙碌,奔波,喧嚣后,心灵总需要一杯淡淡的茶,摒去微微的苦涩,用一世安静的心情来守候住你心中的那一片月光。在路上经历了很多,也正是这些经历,给了我很多。于是,拍一拍衣上的尘土,走进雨里。当还在路上时,就已注定人生不甘寂寞,一心要奋斗。 在竞争激烈的世界里一路走来,我渐渐觉得辛苦。于是我放弃了清透的心灵与明朗的笑容,学会怀疑,学会掩饰,在辛苦维持的面具后面不再真诚相信每一个对我微笑的人。早已把勾心斗角在年龄下无限延伸,处心积虑地想要成功。直到伤痕累累地累的想哭,发现自己早已作不回那个透明纯净的孩子。在人生的某个路口绝望的仰望天空,在一瞬间相信自己终究是一个人。 然而,这也是必然的。要走到更高处,得到更多,确实少不了要舍弃一些东西,让他们在风里湮灭。有人说,人一出生就像一张白纸,一些肮脏就被渐渐的涂抹上去。但我想,人一出生就应该拥有两张纸,一张用来见证,见证年轻见证错误,见证一些荒谬与丑恶,用来被画的花花绿绿、五颜六色、面目全非,这是身在这个社会中的身不由己;另一张,请永远保持她的洁净吧,这是心灵的最深处,是善良的、是理性的、是温柔温暖的、是正义的,是纯洁的。 其实一生也不过只是在路上,或闲庭信步,或行色匆匆,飞快地离开着,放弃着,为了不断赶向下一个目标,直至在终点迎来最终生命的消逝。
《在路上》读后感 (字数:1000)
前几天就读完了这本著名的书,但想来想去,除了觉得美国人老土之外,竟然想不出要写什么,就只好加个读后感来装小学生了。
据说这本书的名气一贯是这样的:thebookthateveryonetalksaboutandnobodyreads。但我还是把它读完了。虽然许多说明都提到这本书是凯鲁亚克在20天时间内,连续奋战,甚至打字机都不换纸,而是用一整圈上百米长的纸连续地打出来的,但我却没有读出一气呵成的感觉,完全是零碎,可以在任何地方停下来也不会影响故事发展;又有人说这本书是他在很high的情况下写出来的,我不得不说,作者清醒得很,作品语言明确,结构清晰,只有顶多两处让人感觉到他有点发飘。看起来许多评论者都没有读过。
苏珊%26#183;桑塔格女士讲:真正的艺术能使我们感到紧张不安。有那么一两次,在读的过程中,我感觉到略有不安;现在读完好几天了,我仍然在想起它时略有不安,但说不出是哪里。
在书中,作者给自己的身份是退伍兵,上大学半路退学,交了几个朋友就到处乱跑;主角叫迪安,这位是个流浪汉,他爸就是流浪汉,他10来岁上就偷东西干坏事,没上过学,进少年管教所,出来后认识了几个各色人等,包括“我”所在的大学生的圈子,于是也试着讲点叔本华一类的话。这位的特点就是到处跑,跑到纽约,跑到洛杉矶,在东边结个婚,到西边再离个婚。
“我”主要就是跟着这位迪安在美国大陆上跑,并且经常处在没钱的境地,有时连饭都吃不上,要临时打工,或者趁人家小店不注意偷点面包,或者要带几个搭车的人来赚点汽油钱。就这么跑了三四回,最后一次又跑到墨西哥,迪安把生病的“我”扔下就自己跑了。然后就结束了。
整本书没有特别的大的故事,就是一点点讲在路上的事,从这一点看,我觉得他写作很强。但如果要想从中发现什么高深的东西出来,包括垮掉的理论,都是不太可能的事。他也没写什么美国大陆的美丽风光,能记得的不过是密西西比河岸上的荒草。倒是讲了一些人,但似乎除了他们这样乱跑的,以不明原因就一定要上路的人之外,其他人或者友好,或者邪恶,但对他们都很冷漠,完全处在两个世界。主要的事就是在路上的各类杂碎事情,但居然写了那么长。
有的评论说他们在追求什么精神层面的东西,我看不太出来,主角迪安完全是个小混混,就是爱到处跑,跟着他跑的“我”还有其他几位也基本一样,没有任何原因,只讲到想走了,于是就走了。书到最后才讲到迪安的老婆等人围在一起数落他,他只是傻笑,也没有讲这种跑在路上到底有什么伟大意义。
这就是我目前的读后感。
想起来我的经历中倒也有一个月,就是高考完拿到通知书后的那个月,和四五个伙伴骑着自行车跑遍了全县各乡镇,有时一天骑行距离超过100里,有时候自己做饭,有时候在别人家长的异样眼光中喝酒,或者就在路边神聊,我们跑到其他同学家里去,把他们吓一跳,有的人会当场跟着我们跑上两天,有的人就不感兴趣,而我们也没有任何不好意思。咳,似乎就那么一个月,以后再也没有过。
【老师点评】:语言平淡,表达不准确
在路上 (字数:600)
我走在路上,什么也不想,没有尽头地放逐着自己的心。我让眼睛平视前方的那一片,那一片尘土。风在我耳边,象是幽灵,好想把它捉住,轻轻地揉进我心里那最平静的角落。依恋它在我脸上掠过的美妙,不着一丝痕迹。一直不懂,为什么它要跑那么快,等等我不行吗?好想追上它,却又无能为力。我真的累了,好累,好累。我想我的脑子停止运转,可是我不能。
今夜,星光如此灿烂,却不属于我,我只能远远地领略着那点点微弱而刺眼的光亮。突然间好想飞。白天的天空是如此蔚蓝,夜晚的天空看起来是否如表面那般黑暗。微笑再美,也只能是一丝夏风吹落的绿叶,一朵黛玉埋葬的落花。渴望着奇迹的出现,或许那能划出一条美丽的弧线。冰雪风霜,会扰乱红日的灼热吗?对于幸福,早已没了信仰,那就好象一朵漂浮着的白云。曾经有着好多好多的设想,可都已经被现实无情地打破,似乎是习惯,失败与成功在就成了意料之中。一个人的哭泣,我学会了在人前如磐石般的坚强。不笑不是我的错,我不幸福,我为什么要勉强自己去挤出笑容来?我找不到理由。我独自品尝自己的沉默,我活在自己的天空下,我把自己束缚在我自己的城堡里。我不想去多说些什么,只想维持我自己心里的平静。在我眼里,离别是美丽的,相遇也是美丽的。拥抱着两种美丽,我又该怎样去寻找美丽的转折点?不过没关系,我没曾想过,那种会让我厌恶的生活,对我来说是一种解不开的枷锁。
已经走了好远好远,没有尽头,也没有永远,风停了,我没有停。我不会怕,我还有我自己。
在路上 (字数:1500)
人生如歌,每件事都是一个音符;从小到大,无数个音符合成一首歌。回忆自己走过的路,酸、甜、苦、辣、咸使自己成熟。就像摩天轮,在转动中一格一格上升。
——题记
就叫我小朋友/只是想小朋友/有时比大人还要执着执着/就叫我小朋友/还是那小朋友/快乐的心安理得
——李宇春《小朋友》
童年就像一幅五彩斑斓的画,是人生最美好的回忆。
五岁那年夏天,我在床上躺着午休。老天爷精力旺盛,要把这大地烤化。我呢,翻来覆去,热得睡不着。于是乎,我悄悄溜出去,叫了几个伙伴玩。
“天这么热,玩什么呢?”一个伙伴说。“是呀,玩什么呢?”其他伙伴应和着。我灵机一动:“不如我们搭个草房子吧!”“好呀好呀!”其他伙伴都同意。说干就干,我们分工合作。有的找木棍,有的着砖块,有的找绳子,忙得不亦乐乎。终于完工了。
五、四、三、二、一。轰。
怎么回事呢?房子不牢固,塌了。我们没有泄气,重新开工。第二次,还不行。我们继续。终于在第四次,我们搭好了。我们个个汗流浃背,站在草房子下面,暑气顿消。其实这时太阳已西斜了。
其实,心里凉快,身体就凉快了。重在那个过程。如果现在让我一直做一件事,我应该不会心平气和做下来。
最初的梦想/紧握在手上/最想要去的地方/怎么能在半路就返航/最初的梦想/绝对会到达/实现了真的渴望/才能够算到过了天堂
——范玮琪《最初的梦想》
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我上二年级时转学了。我失去了很多朋友,还伤心了一阵。这是我人生的一个转折点,我的童年似乎也就此结束。
来到这个学校,我一直名列前茅,获得了许都以前得不到的荣誉。我也经历了一段鲜为人知的感情。
六年级时,一个同学突然对我说有人喜欢我。天啊,太荒唐了,有人喜欢我?一个男孩子性格的女生?那个男同学和我一届,不一个班,见过,知道名字,但没打过交道。从那天起,我开始关注他。学习不错,人也挺好,最开始没直接说喜欢我,只是问他们班学生一些关于我的事。暑假,因为要升初中,闲着,所以去补课。碰巧,我们在一个补习班。他就故意坐我后面,给我写纸条。在那之前,我们没说过一句话,只是网上聊过一半句。我们写的特频繁,经常被老师发现,但没点名批评。在许许多多的纸条中,我们没有说一句“我喜欢你”之类的话,也没有正式说我俩好着呢,只是之间都心知肚明。这也是我把它称做“感情”而不是“初恋”的原因了。
最后那几天,他突然要说和我断。我咯噔一下:他是玩我吗?我非常伤心,但又非常要强,也就痛快答应。我想:他应该也是想让我们好好学习吧!我们毕竟什么也不懂,还小。就把它当作人生的小插曲吧。
秒针转动didida/小小时差didida/我早茶月光洒在你头发/平行的画didida/几时交叉didida/下个路口再见吧
——李宇春《下个路口见》
我上中学了,而且成绩继续保持优秀。初中生活和小学大不相同,但我很快就适应了。但初中生活也可以总结为:累。但我知道更累的在后面,这些不算什么。当然,初中生活也有快乐的事。我结交了新朋友,其中有一个可以说是知心朋友,我们相见恨晚。因为,直到这时,我才真正了解了“友谊”二字,也真正成长了不少。初中的色彩还很多,我要慢慢体会。但也得抓紧时间学习,争取以好的成绩上高中。
这几年,我走在成长的路上,摔倒过,流泪过,失落过,受伤过,害怕过,无助过,迷茫过,恍惚过,犹豫过,反思过,蜕变、爬起、释怀、洒脱,我长大了。
我的事就告一段落了,欲知后事如何,请听高中的我作答。
bye-bye!
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金村中学初三:张柯
下一篇:2014中考满分作文范文:我敬佩的一个人 下一篇 【方向键 ( → )下一篇】
上一篇:优秀作文 再一次拥有 上一篇 【方向键 ( ← )上一篇】
快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