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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笔的申请书
我的亲爱的小主人:
我是一支身穿着青绿颜色的衣服的一支小钢笔。今天我冒昧的给你写了一封信,是想让你解救我。你可能不知道,我已经在一家超市里带了快两年了,不知道为什么,是因为自己不好看吗,所以大家都不喜欢我吗?我好害怕呀,我真的好想快一点离开这个地方。每当看见自己的好姐妹们别别人买走了,我就很难过,因为我也希望能够为别人来服务。
我的小主人,我真心的恳求你让我来到你的身边吧,你放心,我一定会好好地为你服务的,不会让你认为我不是一支优秀的好钢笔。我会好好的工作,为你认认真真的效力的!
希望小主人能够怜惜我,让我能够来到你的身边,为你效力吧!
三年级:唐鑫
钢笔的自述 (字数:1000)
我,一支精美的钢笔,身材修长而轻便,着一身黑色的外衣,尽显我的神秘和高贵,而我身上隽刻的“英雄”两字,更突显了我不凡的身份和张扬了主人的个性和品位。重要的是,我能在主人的手中挥洒自如,能帮助主人写出一手娟秀漂亮的钢笔字,为此主人没少厚待我,自从主人在文化用品超市对我“一见钟情”后,主人就对我怜爱有加,一向视我如若真宝,每天把我放在她最贴身的包里,和我形影不离,那时候我好幸福啊,每天都很开心的为主人服务着,随时等候主人对我的差遣,主人那一本本收藏起来的日记和书本,就是我这一生最美丽芬芳的见证。
总以为日子会永远的这么过下去,可是,时世难料,自从主人买了手机和电脑,人类走进了资讯时代,我就像主人后宫佳丽中最不得宠的那一位,记不得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就被主人打入了冷宫,已经被冷落了不知数日,每天都苟且偷生的藏在主人包底的一个偏僻的角落,任凭包里装的手机,钱包和一些乱七八糟的物品把我挤压的苦不堪言,主人已经完全忽视了我的感受,更让我伤心的是,主人已好久没有触碰过我曾经一度引以为豪的娇人身体了,长时间没有吸墨的身体变的干瘪而又苍老,真的就像张爱玲说的那样:“爱一个人就会把自己压的很低,低到尘埃里”,我就这样默默的在角落里等候着主人对我的眷顾。
昨天晚上,主人收拾完家务把包拿出来整理了一下,终于发现了我,那一刻我真的欣喜若狂,以为我终于可以熬出头了,恰巧主人的手机没电了,想记一个朋友的手机号码,于是拿起我轻便的身体,找一张废纸胡乱的划了两下,已经完全没有了当初的虔诚和认真,任凭我怎么努力的配合,写出来的字却是歪歪扭扭,丑陋不堪,主人甚至因为一个简单的字写不出来而懊恼不已,狠狠的把我扔到一边,最里还骂着“什么破笔”,天啊,我身体里仅剩的一点笔墨,就像我的眼泪,无声的溅落在桌子上,主人已全然不顾我身体的疼痛,丝毫感受不到对我从前的宠爱和怜惜。
主人啊,你写的字越来越差,甚至连最简单的字都写不出来,难道是我的错吗?是主人你越来越懒惰啊,你像许多现代人一样,用所谓高科技的东西取代了我的存在,手机和电脑已成了你生活中很重要的组成部分,不错,它们是比我快和方便,键盘码字不可阻挡的替换了传统手写汉字的一种重要方式,人们已经习惯在电脑里使用网络通信工具或处理各种文件文本了,你看你每天匆匆忙忙的收拾完家务就坐在电脑前,一坐就几个小时,每天看了你睡眼惺忪的眼睛,我心里都很心疼,听说电脑对人体还有辐射,更为严重的是,由于长期缺乏手写的锻炼,你已经患上了一种时髦的疾病“电脑失写症”,你和很多人一样,已经为了赶时间不得不将书法这门艺术冷落了。难怪有人说过,时代的进步是以人的某些退化为代价的。
笔挺柳骨,墨凝韩筋。你看大诗人余光中怎样赞叹汉字的魅力的“杏花,春雨,江南”,当然了,不是人人都能成为书法家的,但是,我仍然希望主人你能会了电脑不弃笔,摆弄鼠标也能舞墨啊,腾出点时间,把字当成是一种修身养性的调剂紧张生活内容的一部分,别让电脑失写症荒废了这一传统文化的精粹。
主人,再爱我一次吧!
钢笔的自述 (字数:350)
一支钢笔言 (字数:850)
我是一支钢笔,一支有灵魂的钢笔。
我已经陪伴着他很多年了,却还记得他得到我时的惊喜。
他带着我去见他的朋友,他们都羡慕不已,因为他是班里第一个有钢笔的人。只有我知道,他真应该感到骄傲,我是唯一一支真正有灵魂的钢笔。
他一直对我很好,每一天下来,他都会将我身上的灰尘洗净,给我充满墨水。每次看到他笨拙地用水冲洗着我,我都不尽又好笑又感动,我为有这么一个好主人而欣慰,所以我总是无怨无悔地让他写着任何他想写的东西
他一直对我很好,每一天下来,他都会将我身上的灰尘洗净,给我充满墨水。每次看到他笨拙地用水冲洗着我,我都不尽又好笑又感动,我为有这么一个好主人而欣慰,所以我总是无怨无悔地让他写着任何他想写的东西。
但他现在好像对我越来越不如从前了,特别是认识了他的新朋友之后。
他天天来找他,但我没有嫉妒,我知道,虽然我有灵魂,可我毕竟只是一支钢笔,我只希望他能够一直像以前一样对我好就可以了,但却事与愿违。
他带着我去见他的朋友,他们之中有很多有高级钢笔的人,那些人看到他和一个用普通钢笔的人在一起,都觉得很惊讶,他们瞧不起他。他和他的朋友都出生在有钱人家庭。他开玩笑说要他去弄一支高级钢笔来,因为他认为那比我更体面。
我不喜欢他,他太虚荣了。让我伤心的是,虽然现在他还笑着拒绝他的要求,但他对我越来越粗心了。
一天,他们正在一起写作业,由于他几天没有给我冲墨水,所以我快不行了。我身上的墨水越来越少。突然,他惊呼一声:“呀!我的笔!”“怎么了?”“我的笔快不行了,我得回去修修。”我心里一阵高兴:他还是对我好!可他朋友却说:“不用了!”然后打开书包――天!一支高级钢笔!
他说:“来,用这个吧,以后再也不用那支破钢笔了!”
我绝望地望着他,只希望他能拒绝。可他犹豫了一下,说:“好把,那我把着支钢笔收好。”“不用了!这支破笔留着没什么用。你就写吧,写完了仍了算了。“
我愤怒了,可我什么也不能做,天生注定,只要他坚持。我永远也不能向相反的方向迈出半步。我的眼泪哗哗地流了下来,可他没有察觉,他一定没有想到,一只钢笔竟然还会流泪。他继续写着,我的意识越来越朦胧。多希望他可以停下来!多希望他可以带我回家再好好地清洗一次!再给我冲满墨水啊!
他没有停,终于,我的脑子轰的一声昏了过去…………等我醒来时,他已经换上了那支高级钢笔。
而我的灵魂已变成一阵风。我轻轻吹过他的脸,吹乱了他的头发,他皱了皱眉。
“怎么了?”“没什么,一阵风而已。”湿润的空气中饱含着我的泪水,我盘旋而上,不知道该去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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