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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读了《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后,我受益匪浅。 主人公金铃是个可爱,乐于助人的人,因为胖,脸,鼻子,嘴巴都是圆嘟嘟的。金铃在新华街中学读六年级,语文和英语还算过的去,但数学不怎么样,数学就像是金铃的克星,因数学经常被妈妈责骂。 金铃的爸爸叫金亦鸣,在本市最著名的一所大学里教书,副教授已经当了五年了。金铃的妈妈叫赵卉紫,在一个杂志社上班,负责编几个文艺性的版面。 这本书主要讲了小学六年级学生金铃,是一个成绩中等,但机敏、善良、正直的女孩子。为了做家长、老师满意的“好孩子”,她作了种种努力,并为保留心中那一份天真、纯洁,和家长,老师作了许多“抗争”。最后,她和同学们一起充满信心地走进升学考试的考场。 虽然金铃是一个虚构的人,但她又像我们现实当中的人一样,她是个平凡的人,但有时却做了不平凡的事,例如:有一次,胡梅和刘娅如在沙发上瞎闹,把张灵灵家的沙发垫弄坏了。老师问于胖儿,于胖儿举报了金铃和尚海。起先金铃还觉得莫名其妙,来到办公室后被老师责骂了一顿,老师要他们写一千字的检查,再赔十块钱给张灵灵。金铃当时绝对是个局外人,当时,她正在画画,每次都画的很投入,容不得一丝的败笔与失误。事后,她问于胖儿,这事有没有她,于胖儿说没有。金铃又问于胖儿有没有尚海,于胖儿也说没有,于胖儿说他不敢说刘娅如和胡梅,因为她们是好学生,胡梅又是他同桌,每次考试都要抄他的,金铃想:好学生、坏学生……难道她在同学们心中是坏学生吗?好学生犯了错误就该缩起头让坏学生背黑锅,三好学生再多,奖状再多,可人格上只有零分!她金铃看不起他们,于是金铃把这件事跟老师说清楚,当然一千字的检查免了,金铃一分钟也不耽搁,立即向张灵灵讨回十块钱。 金铃这种冷静、娴熟的解决事情真让我佩服。 我很喜欢这本书,但更喜欢故事中的金铃。 兴化市新生小学五一班读《猫武士》有感 (字数:250)
在这个漫长的暑假了,我几乎看遍了我所有的书。但最喜欢的还是《猫武士》。有时,有时我看着入了迷,便想不起做任何事。
《猫武士》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宠物猫没有想到,在主人的花园外面,在幽静的森林深处,存在着雷,风,影,河四个由野猫组成的族群。它们继承武士祖先的遗训共同统治这森林,为了生存而彼此竞争。更让人相不到的是,这只普通的宠物猫竟成为雷族的学徒,得名火爪(成为武士后,得名火心)。火爪将如何运用勇气和智慧,克服种种困难,完成预言中的伟大冒险?
在本故事中,我知道了:什么是忠诚,什么是勇敢,什么是真正的友谊!
我看好这本书,记住没看《猫武士》,就等于没见过猫。读《淘气包埃米尔》有感 (字数:750)
寒假里的一天,妈妈拿出一个精致的礼物盒,神秘地问:“猜猜里面是什么?”我迫不及待地接过礼物盒,打开后发现里面静静地躺着一本《淘气包埃米尔》。于是,我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
《淘气包埃米尔》的作者是瑞典94岁高龄的童话外婆阿斯特丽德。格林伦,她在这本书中塑造了淘气的埃米尔、天真乖巧的小伊达、愚蠢的丽娜和爱子的埃米尔妈妈……
在格林伦的笔下,埃米尔是那么顽皮,把自己的妹妹的国旗升到旗杆顶,把猪血扣在爸爸头上,把青蛙放进送咖啡的篮子里,他是那么勇敢,帮助长胡子女士捉住了横行乡里的盗贼“麻雀”;他又是那么富有正义感,为孤寡老人准备了丰盛的圣诞晚宴,并惩罚了母老虎般的济贫院女领班。哦,他还是个善良的天使,像母亲般照顾快要死去的小猪—小可怜儿。
看了这本书,我真的很惭愧。书中的埃米尔是那么勇敢,而我却十分胆小,今年放烟花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大年夜晚上,舅舅、舅妈带回来一大袋烟花。吃过团圆饭,我们一起下楼放烟花。表妹拿了一盒砂炮在玩,我却远远地躲开了,生怕伤到自己。不一会儿,舅妈拿着一大把烟花,笑眯眯地说:“这是拿在手上燃放的,你也试一试。”舅舅知道我胆小,就为我点上了导火线。我拿着烟花棒正不知所措
时,烟花棒“刺啦”地一响,立刻冒出了火星,我吓得手一打颤,烟花棒差点儿掉到地上。我看着妹妹小燕子似的在广场上拿着烟花棒四处飞舞,我只能苦笑一下。虽然我知道,放烟花要谨慎,但也不用怕成这样。比起书中的埃米尔,他小小年纪就能帮助大人捉盗贼,那需要足够的胆量,我却连放烟花都不敢。我要向埃米尔学习,学习他的勇敢。
埃米尔就是埃米尔,总是戴着“猫子”扛着“墙”,一年到头淘气、闯祸,拥有勇气、正义感和善良,他永远都是孩子们的开心果。
江苏无锡南长区无锡通德桥实验小学五年级:孙晴
读《祖父》有感 (字数:550)
一双粗糙的大手
——读《祖父》有感
奉化市居敬小学604班方佳雯
有这样一位爷爷,他的手很难看,手背黑褐色,像岩石的颜色,手指又短又粗,手掌上的老茧有硬币那么厚。也有这样一个小女孩,她的一双小手颜色黑红掌心厚实,手指短粗,皮肤粗糙,但却灵巧有力。
这个小姑娘叫莎莎,在她1岁时就被爷爷抱到了乡下生活。她爷爷是个石匠。在乡下,莎莎并不感到孤独,因为她可以趴在爷爷宽大的脊背上,与山鸟和云雀说话,看着大山,看着小河,看着田野上空飘动着的变幻无常的云彩,一点一点地长大。
莎莎的孝顺让我感动,爷爷的慈善让我敬佩。
莎莎才5岁,就像一个小大人,大河滩挖野菜,大池塘里摸螺蛳给爷爷吃,而爷爷却把好吃的让给莎莎。莎莎在爷爷精心地照顾下要回到城里去上小学了。可她那双手遭到同学们的讥笑,这双手甚至使她伤心地哭起来。
放假了,莎莎又可以回到爷爷的怀抱了。有一天,爷爷的手被石头划开了。还冒出了紫黑色的血。孝顺的莎莎帮爷爷包扎好,还每天帮爷爷用热水泡手。后来,爷爷去世了,莎莎的心也一下字冷落了。
莎莎,你对爷爷的孝顺让我敬佩,我要好好学习你。我也有爷爷,我的爷爷是一个农民,他的手也像你爷爷的手一样,而我一年才回家几次,每一次回家我都看到爷爷的手又多了一些伤痕,前几天回家时,看到爷爷的中指的指甲已是血肉模糊,但却还在干活,一点也不顾自己的疼痛。而我只能眼巴巴地看着,看着爷爷那矫健的背影,我的心如刀割一样难受,可是,我却不能和你一样那么孝顺爷爷——帮他洗手。
孝顺长辈是我们学生的职责,好好干吧!
指导老师:胡幼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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