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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作文

读《圣诞欢歌》有感

分类: 初一 作文词典 编辑 : 大宝 发布 : 03-21

阅读 :133

读《圣诞欢歌》有感

《圣诞欢歌》是我暑假中读的本书的书名,看到这个名儿,给我的第一感觉这本书是描写外国圣诞节的美景、习俗的写景书。可是我错了,当读过书之后我才发现其实这本书叙述一个老头——埃比尼泽·斯克罗吉转变的过程,通过一个生前与他一样作为的合作伙伴雅各布·马利的鬼魂和三个拯救他的昔日、今日、未来圣诞鬼魂的光顾,使他在除夕夜一夜之间从一个吝啬、冷漠、不愿帮助穷人的富翁老头变成了位心中充满热情,爱助人为乐的善良老人的故事。

这本书的内容表面上是在讲述一个神话故事,实际里边儿蕴藏着一个道理,这个道理我觉得用一个名人的生前事迹就能足以说明,这个人就是雷锋。雷锋同志生前是位助人为乐、“做好事不留名”的解放军战士,他做过的好事犹如银河里的繁星多得数也数清。有一次,雷锋的战友接到家书,战友家里已经穷到吃上顿愁下顿的程度,雷锋得知此事,以战友的名义为战友家里定期寄去自己辛辛苦苦攒的血汗钱,就这样悄悄的坚持了几年之久哇!这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到的,尤其当时雷锋的处境也是相当困难的。比起书中人物斯克罗吉的从前,那自然是惭愧不已,他曾说过这样的话:“世界上的人太多了,所以如果有一部分穷人想死的话,这未必不是一件好事。至于救济穷人这些都与我无关,一个人清楚自己该做些什么就够了,用不着考虑别人的事。”我觉得,一个人如果能说出这样的话,这个人真是无药可救了。但,通过他的良心发现,他认识到了自己的罪过,人变的和气多了。

助人为乐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要向雷锋同志学习,学习他那种帮助别人的精神。


读《我班流行写小说》有感 (字数:750)

“哈哈哈哈,太、太、太搞笑了。”你一定想知道我在笑什么,不用猜了,我来告诉你吧:我在笑“阳光姐姐”写的这本名叫《我班流行写小说》。看完这本书我的肚皮都快笑破了。因为“阳光姐姐”写的书语言都非常幽默,不如我给你说一两句让你也开心开心,比如“严刑拷打”之后,就是“逼供”了。如有雷同,纯属见鬼等等,好笑吧。笑也笑过了,开始进入“正题”了。

现在我来说说这本书的故事大概:这本书的主角名叫宁佳心,女,十二岁(六年级,比我大),外号:夹心饼干,笔名:依贝丸(因为她很喜欢吃丸子),官职:文艺委员,死党:黄小月,卢竞。主角介绍完了,该说故事情节了:这个宁佳心看了她姨妈给她买的小说,看完之后打算自己写小说,不过只能是偷偷地写,因为她毕竟还是个女生不好意思让别人知道她在写小说,而且她还很怕她的班主任陆老师随时发现,因为这个陆老师不让学生们看小说、上网,更别说让学生写小说了,因此,她们班看小说就像在做地下工作。就在宁佳心开始写小说时,她的同桌也开始写小说了,可是宁佳心的同桌不像宁佳心那样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在写小说,而是到处吹嘘自己在写一部长达10万字的小说。后来宁佳心的死党也开始写小说了。但都不和宁佳心写的一个类型,宁佳心写的是一个亲情故事,名叫《水蜜桃别墅》,黄小月和卢竞写的都是幽默风趣的故事,名字分别叫《同桌冤家对对碰》和《小子,别和我耍酷》,她们仨人组成了一组合名字叫做“丸子军团”,而且她们的小说里有许多幽默可笑的语言,除了前面提到的还有许多我就不一一说了。还有后来她们的班主任换了一个年轻而又温柔的,和以前的班主任的做法完全相反。于是她们把小说发表到网上,有许多人都说好,只有一个网名叫“好心人”的人说不好。最后连“阳光姐姐”都要把她们的小说出版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知道了老师好心不让学生上网、看小说。可是上网也不是什么坏,主要看你怎么用它,如果不分白天黑夜的上网当然不行,适当的上网事可以的。看小说能带来好处也能带来坏处,如果看那些黄色的书是不行的。我知道了做一件事要坚持不懈如果是好事最后一定会有回报。

铜山县实验小学五年级:马冲


读掩耳盗铃有感 (字数:250)

    今天,爸爸给我买了一本成语故事,其中有一个故事是我最喜欢的,名叫掩耳盗 铃。   这个故事说的是 : 从前有个人,看见人家大门上 挂 着 一 个 铃铛, 就想着把它偸走,那个铃铛只要用手一碰,就会丁玲丁玲的相响,就会被人发觉。可是他想:如果把耳朵掩住,响声 不就听不见  了 吗 ? 掩住了自己的耳  朵 , 伸手去偷铃铛  。没想到手刚碰到铃铛他就被人发现了。读完这个故事我觉得那个人很可笑,不过,我也经常犯这样的错误 。比如: 上课的时候有一道题听不明白,老师讲完之后问我们听懂了吗?同学们都说懂了,我也说懂了。可是回家的作业上竟然有和老师上课讲的差不多的一题,我随便写上去一个答案,结果我的作业本上有个大红点。这个成语故事告诉我们自己骗自己的想法和做法是十分愚蠢的。                                                                                                                                                                                                                                                                                                                                                


读《艰难的归程》有感 (字数:850)

落叶微笑着跳出了生命中最后的舞蹈,荆棘鸟一路寻找死亡前唱出了绝美的歌。极致的人生,极致的美丽,需要一种泪流满面的追求和毅然决然的义无返顾。

  ——题记

不知你有没有感受,在一个精彩的故事中,自己仿佛就是那一文不值的,最卑微的一个人物。

作品叙述了一只被宠物场淘汰的即将推上餐桌的杂种狗,在经历了逃脱,求生的过程中,被艰难的生存环境改造成了一个冷酷的生存机器,直至最后有幸逃进了牧场。在牧场,与牧人的接触中,渐渐对人产生了信任,并与一只充当牧羊犬的“狼妹”结为伙伴。“狼妹”多次劝它“回归自然”,但它却坚决留在牧场。在后来的一次滑坡中,主人死亡,杂种带领着羊群又回到牧场。

“杂种”在一开始,是一只又胖又蠢的即将被推上餐桌的杂种,可是,为环境所迫的“谋生”正迅速调动它的潜能,使它的智力日渐发达。甚至在最后,成为唯一一只能够与狼媲美的牧羊犬。它在艰难的环境中练就了惊人的速度和意想不到的耐力。这不正是“吃得苦中苦,方位人上人”之含义所在么?

不知是第几次,为书中的故事所感动。即为它的执着,也为它的面对挫折那种不屈不挠的精神。面对着饥饿与生存,它不得不去靠自己的努力,为自己赢得生存下来的机会。自问:摔倒了,你站的起来吗?就像周杰伦的《稻香》中唱的“对这个世界如果你有太多的抱怨,跌倒了就不敢继续往前走,为什么人要这么的脆弱堕落。请你打开电视机看看多少人,在为生命努力勇敢地走下去,我们是不是该知足……”只有经得起逆境考验的人,才能算是真正的强者。再不利与艰难的遭遇里百折不挠,人生就会变得更卓越,因为人的生命似洪水在奔流,遇到岛屿、暗礁,反而会激起美丽的浪花。

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只有一条路不能选择,那就是放弃之路。文中的“杂种”正是因为一种超人的坚强毅力而活了下来。放弃,意味着连努力的机会都不再拥有。“杂种”的结局是美好的,平静的过着无忧无虑的牧羊犬生活,并努力使平静变得不平淡。

每个人都会有成功,成功的大小却在于你经历的磨难。天下雨了,你没有带伞,那就感谢上天给了你一次在雨中狂奔的机会;刮大风了,你没有穿大衣,那就感谢上天给了你一次在风中瑟瑟发抖的机会。也许这些,都会是你成功后的一种骄傲。

花开花落,生命有绚丽和火热,也就注定有苍白和冰冷。人的一生,不可能永远都伴随着下花和掌声。面对失败,逃避或气急败坏,只会让事情更加糟糕,我们何不优雅面对,让一个恰到好处的微笑芬芳余下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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