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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作文

我最喜欢的动物

分类: 初一 作文词典 编辑 : 大宝 发布 : 06-21

阅读 :467

我最喜欢的动物

宇宙之大,自然奇趣,生命之真妙,植物之美丽,动物之活泼,昆虫

之微小。

——题记

生命如此之美好,自然如此之奥妙。在动物世界中,有一种动物是天生的歌唱家,又是天生的搏斗家。它灵敏、活泼、好斗、歌声优美,受到了许多人的喜爱。请掌声欢迎——蟋蟀。

在夏秋两季夜晚的乡间小路上,我们总能听到一阵阵优美的旋律,那种旋律在静寂的夜色里,在夏秋两季那弥漫着稻麦之乡的夜色里,飞腾、升华、最终融合在那皎洁的月光中。当你轻轻地拨开小路边的草丛看到——一对灵敏的触角,在头的前端挥舞着。4条娇嫩的只有1-3毫米的小腿和2条粗壮有力的有3-5毫米的后腿不安分地搓动着。不算触角身长在1。5-3厘米之间,一身乌黑的铠甲在皎洁的月色下乌黑发亮。它们就是我们本地最常见的蟋蟀,一种伟大的音乐武士。

它们分布在田地和小路旁的草丛中,白天很少听到它们的歌声,但一到晚上,便尽情地展示自己的歌喉,装点夜晚的沉寂。之所以唱歌是为了吸引异性来繁衍子孙后代。发声部位位于腹部,在它们想唱歌时,只需振动发声器,便可发出美妙的音乐。

蟋蟀除了是音乐家,还是威风凛凛的的武士。

其实蟋蟀也不是都好斗,主要是雄性,就像男生一样,活泼好斗。不过蟋蟀争斗是为了得到异性的青睐而来的。

在中国历史上,有许许多多的人喜欢看蟋蟀的争斗,将两只雄蟋蟀放入一个大盒子里,再放一只雌蟋蟀。它们的触角立即竖得直直的,身体弯曲,试探对方,随后就如同两位将军,杀在一起。胜者为王,得胜的蟋蟀高傲地晃动着触角,和天牛决斗后得胜的气势差不多。那蟋蟀的主人也满脸笑容。得胜的蟋蟀王者归来,如愿以偿了。这样的争斗,在动物界里是很常见的。如袋鼠,也是通过决斗来获得配偶的。

蟋蟀,一位音乐武士,人们喜爱它,也会将它们当作宠物。心灵手巧的匠人编织蟋蟀笼子,放一只蟋蟀进去,放到书房中去。在你寂寞是,弹奏起动人的旋律,帮你带走烦恼,消除寂寞。这些可爱的小生灵们,是人类的好朋友。我们人类无论何时,都要记住这些有趣的武士。

【老师点评】:

描写不生动,表达欠文采


畅游动物园 (字数:550)

今天三姨、妈妈、我的表哥亚贤、亚楠和我一起到动物园玩。

买完票后,我们先去了熊猫馆,这只大熊猫可真懒,连吃竹子都躺在那里。听说熊猫生下来只有小老鼠大,只是不可思议。

然后,我们去了孔雀园,那里有各种各样的鸟儿,我们看了尊贵至高无上的孔雀同时也看到了感人的一幕:有一只鹦鹉在地上拾到一颗花生仁儿,她自己吃过以后,把花生仁儿噙在嘴里,然后爬上屋檐,把花生仁儿一点一点的嚼碎,嘴对嘴的喂给它的母亲吃,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看到“乌鸦反哺”的情景,好感人啊!

接着我们去了大象馆。这只大象可真有趣,看到这么多顾客来给他照相合影,还真把自己当成了明星,它像马戏团的大象一样,用鼻子把一个轮胎放到背上,然后沿着栏杆一圈一圈的走,引来了更多游客的掌声和惊叫。

我们继续往前走,参观了许多个场馆,最后我们去了儿童乐园玩碰碰车。我和亚贤一组,亚楠和妈妈一组,我负责驾亚贤哥哥负责助驾,刚开始对手被我们碰到头晕眼花,经过一段时间的碰撞后,对手被我们逼急了,我怒气冲天的喊道冲啊……他们看到我们这样的阵势觉得大事不妙想逃之夭夭,怎奈何我们步步紧逼,使他们精疲力尽,最后指挥员及时喊停才停止了这场“战争”。

不知不觉已经到了中午,火辣辣的太阳把我们烤的大汗淋漓,肚子也唱起了“空城计”,我们只好恋恋不舍的离开了动物园。

河南郑州金水区银河路小学三年级:张梓艺昕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百灵鸟 (字数:150)

我喜欢动物,我喜欢调皮活泼的猴子,喜欢高大威猛的老虎,喜欢有长有短,有粗有细的蛇,喜欢巨大又温顺优雅的鲸,但我最喜欢有“鸟中歌手”外号的百灵鸟。它全身羽毛都是黄褐色的,唱起歌来好听极了。有一次,我在屋里写作业,百灵鸟在门外叫起来,我忍住不出去,但最后还是出去了。谁让我最喜欢百灵鸟呢!

河南周口扶沟县包屯小学二年级:nicolas凯奇


我走进了动物王国 (字数:1000)

要说我最喜欢的动物,是去年夏天我家养的两只小兔子了----白白和灰灰。

那是去年夏天的一天,爸爸给我买回来两只小兔子,我喜欢极了,高兴的一蹦三尺高。两只小兔子可爱极了,一只小兔子的毛是白色的,一只小兔子是灰色的,我给这两只小兔子分别起了个名字,白色的叫白白,灰色的叫灰灰。白白全身的毛雪白雪白的,没有一点杂色,白的像是洁白无暇的汉白玉,圆鼓鼓的脑袋上长了一双又长又大的耳朵,总是竖起来,眼睛是红色的,好像两颗闪闪发光的红宝石,嘴是三瓣的,吃起东西来蹭蹭蹭......的,最有趣的是鼻子了,进常一上一下的,好玩极了,它的前肢短后肢长,跑起来一蹦一跳的,小巧玲珑的尾巴像是挂在屁股后面的小绒球,总是上下摇晃。灰灰全身都是灰色的,也有一双又大又长的耳朵,眼睛和白白的眼睛可就大不一样了,灰灰的眼睛和我们人类的眼睛一样,黑色的。灰灰和白白非常胆小,稍微听到一点动静就竖起耳朵来,然后就快速地跑回窝里了。灰灰和白白特别聪明。如果它俩要是饿了,就会跑到家门口,站着不动,仿佛在说:“我的肚子饿了,我要吃饭。”如果我不给它俩喂芹菜或萝卜,它们就会从门缝里钻进来,跑到沙发下面,我不得不拿芹菜或萝卜把它们引出来。这就是我喜欢的两只小动物----白白和灰灰。

秋天的一天,灰灰生病了,灰灰的生病让我再也见不到它们了-----灰灰死了、白白送人了,我伤心极了。

记得那天阴沉沉的,中午放学了,我回到家,看到灰灰卧在院子里一动不动,我问爸爸灰灰怎么了?爸爸说:“灰灰病了,已经找兽医给吃过药了。”我连忙跑到院子里,来到灰灰身边,轻轻的扶摸着灰灰,心想:“灰灰你快点病好了吧,好了以后,我们又能在一起玩耍了,我天天给你喂芹菜或萝卜”。到了吃饭时间,爸爸叫我吃饭,我还是爬在窗户上看着灰灰。过了一会,灰灰不知怎么了,突然,到处乱窜,一会跑,一会跳,一会儿又一动不动了。爸爸出去一看,回来说:“灰灰死了”,我一听伤心的哭了。就这样,我哭了整整一个中午。下午我上学走的时候,爸爸说:“天气冷了,不能再喂了,把白白送给别人吧。”下午放学回到家,我看到白白不在了,就问:“爸爸,你把白白送人了。”“是的”爸爸说,我又问爸爸:“送给谁了。”爸爸说:“下午来了一个收废品的老爷爷,我送给那个收废品的老爷爷了。”就这样,我在也没有见到白白和灰灰。

我喜爱这两只活泼可爱、讨人喜欢的小兔子。我要告诉大家,我们不能伤害动物,我们要爱护、保护动物,如果动物全都灭绝了,那么我们赖依生存的地球将失去生态平衡,人类将无法生存。

【老师点评】:

详略不当,表达不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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