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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
曾经有这样一个地方,当午后的阳光缓缓斜射入空中时,没有树叶的遮挡。一大片阳光扑洒在一片寂寞的花海中。她是寂寞的,它是无声的。
我并不知道那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虽然在网上看过无数种关于花海的照片。当花在漫山遍野里疯狂的生长的时候,我们所看到最繁茂的一角,就叫做绝望。我们喜欢的景色也许很所。但如果让你说一个最喜欢的地方。只会忽然间,变成沉默。
没有最喜欢的,因为我都喜欢。
天空中洒下一片阳光来。生物老师在讲花的枯败过程。于是忽然就会想到,花朵是腐败了的叶子,虽然这并不符合自然规律。当一朵花开过了它的生命期,它也不会像从前那么光彩。花瓣渐渐变黄,飘零,凋落,然后腐败……喜欢把“花”这个词和送葬连起来。当你看见满世界白色的花,那是送葬的队伍。以前有一个网名叫“飞花葬”。花葬,是最悲伤的一次洗礼,也是最感动的。有了花的陪伴,我们不会再害怕死亡。
说到这里,我想起一个人。她的出现和离开总是像花朵盛开时一样短暂。她的出现,带给了我许多莫名的温暖和熟悉。或许我就喜欢这样依赖着一个人吧。如果让我一个人走在大街上,我会不知所措的一直往前走,害怕停下来看到别人的眼光。可是有哪一条路没有终点呢?她告诉我说,她也非常喜欢花,只是她喜欢把花和喜庆连在一起。
快要到圣诞节了,我依然习惯性的拨动那只闹钟,然后站在22路车站牌下等待着她的出现。一个一身白留着长长的刘海,笑着跑来“嗨,好久不见啦。”当然,这是我希望的。人们裹着臃肿的大衣,除了眼睛之外什么都护着。可我还是不愿带手套,搓着手哈气。因为她总是记得拿两双手套。但是,这都是过去了。
过去的事,就像一部退了色的老电影,无声的在脑中放映着。而她,却一直都没出现。即使我逃课一天去等她,从清晨到夜晚,她都不会出现。写好了信的开头,除了一句“过的还好么?”或者“你现在学习怎么样?”“你有没有忘记我?”之类的话语,就不会写什么了。没有了温暖和熟悉感,一切都变的陌生。不再像从前那样嬉笑着说秘密给对方,然后不可思议的问“怎么可能?”“绝对不可能!”“我不相信。”于是,又把那段话删掉,关掉了邮箱。
没有勇气去找她。每次经过她家楼下,都忍不住想要去找她,却又迟疑了,怕见着你说不出话来。最后迈开脚步,继续往前走。那时,我希望她会忽然出现在我背后叫我的名字。可是没有,一直都没有。
日历翻到两年前的五月,我们在校园的墙上偷偷刻下“永远的友谊,永远不分开”的话语。也许之类的这种话语从来也每人兑现过,包括她。在刻下约定的第四个月里,她就从我的生命中突然的消失了,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里。她也没有留下任何线索。那段时间里,我每天蹲在墙边哭,没有人安慰我,只是嘲笑的眼光。后来,那面墙在我生病住院期间拆了。当我再次出现在那里时,已经变成了荒漠的土地。那一瞬间,几乎忘记了哭,呆在原地。我失去了她留下唯一痕迹。
失去了的,就永远失去了。时间不会倒流,消失了的事物也不会再出现在你面前。如果人生经历悲伤的事情太多,那么你的人生就很少会有欢笑。
毕业之后,离开了那所小学。几乎暑假每天都在祈祷,希望中学能再次遇见你。可上帝还是听不见我的祷告。我一个人站在陌生的环境,恐惧和危机感包围着全身。到一个学期之后,才缓慢适应过来。也有朋友,却没有像她那样亲密的朋友。
三年之后,她的生日。我终于有勇气去找她。一大束迷人的薰衣草。天气却异常的冷,不是秋天么?走出花店时,已经下起了细雨,雨水打湿了它娇小的花瓣。
还是蓝色的窗帘,我从楼下仰望着看。
开门的是一个看起来很苍老的女人,这也许是她妈妈吧。我轻声问了句她在吗?那女人一脸凝重的表情。只说了三个字“进来吧。”我抱着花走向她的卧室,没有人,一张灰色的照片挂在墙上。
“她三年前就死了,那场车祸……”
在那瞬间之下,世界似乎只剩下我的呼吸声。手中的花洒落在了地板上,眼泪流下来……
三年前,就死了……
写下预定的第四个月,她消失的那天……
终于肯定,花朵不会带来幸福。
白色的花瓣漫布在天空,那是送葬的队伍。
我 (字数:250)
他的个儿中等,眉毛浓,一双小眼睛炯炯有神。他有一对特别的大耳朵,妈妈认为那是招财的耳朵,可他却认为是避音耳,每当妈妈生气的时候它就会自动避开声音。
他还有一个特点就是马虎,妈妈给他取了个外号“马虎绅士”。他经常掉红领巾、校牌。有一次,妈妈拿了一套试卷给他做,因为马虎做错了很多题,被妈妈狠狠地教训了一顿,妈妈又拿了一张试卷给他做。这下他下定决心不断地叮嘱自己,结果一道题忘了写,一道题抄错了答案。他一下面红耳赤,下定决心以后做作业要认认真真,改掉马虎的坏习惯。
嘿嘿,你知道他是谁吗?他就是我。
蒲江实小二年级:田昊天
我发现他的“至星不休”的精神 (字数:500)
通过我几天来的探索精神终于发现我现在的同桌——柏志成的一个重要特点。此特点你既可以认为是优点,也可以说这是缺点:他的作文达不不到a★★绝对绝对绝对不会停止修改作文的。
之所以不说这是优点是因为我不明白他为什么一次不行就再修两次、三次、四次、五次……。有那么多精力、时间倒不如在写一篇更好的作文呢!
不说这是缺点是因为我常听老师讲、常看作文辅导书写:一篇好的作文是要经过多次修改的,不修改的作文是不会是一篇好作文的。
不信?那好,我就给你说一个他的事例吧!
当我们写第一篇作文《难忘的……》时他先得了个a★(在我看来已经不错),最后老师对他说了一个建议:人物描写的不具体。于是,当天回家后他立马修了又修,写了又写。整整写了一页纸的人物描写,什么人物动作、人物心理、人物语言等等写得十分的细致、生动。直让老师不但把他原来的a★变成a★★而且还在后面加了个“好”字!由此可见他后来所修改得有的多好。
类似于以上的事情多不甚数,现在你该明白题目的意思了吧!
不过,老实说这点我还得向他学习呢!因为我写作就不爱修改,总觉的那是多余的,所以我的a★★就比较少了。
江苏南京六合双语学校五年级:李菁
勇敢的站出来吧 ——读《让我替他忍受一半 (字数:650)
睡觉了,我躺在床上,有一件事让我久久难忘,回味无穷,就算今天早晨我看的一篇文章《让我替他忍受一半的拳头》。
文章里面主要讲一个新生,刚来不久,就被一个在学校称王称霸的高个子男生对新生提出无理要求,新生觉得无道理,便一口拒绝,老生觉得很丢面子,便对那个新生拳打脚踢。新生痛得龇牙咧嘴,却不肯乞怜告饶。旁边的人都冷眼相看,起哄嬉笑,甚至远而避之,只有一个身材瘦弱的男生含着眼泪勇敢地站了出来,说了一句:“让我替他忍受一半的拳头!”后来,两个人成为了要好的朋友,被打的男生成为了英国颇负盛名的大政治家罗伯特·比尔,而那位挺身而出的那个瘦弱男生则是扬名世界的大诗人拜伦。
读到这里,我感想颇多。人一定要有正气,有义气,有骨气,就像文中的拜伦一样挺身而出。我想到了我生活中的一件事,我很是惭愧:
那是一个闷热的盛夏,下课后,就有几个男生多手多脚,一开始只是随便闹闹,后来便打了起来,形式和文章差不多,同学们能躲的则躲,能笑的则笑,能看的则看,我也不列外。当时,我为什么不能站出来阻止,何况那么多人,都不站出来呢?现在歪风邪气越来越多,而正气却越来越少,就是因为邪气这块绊脚石才导致了事情的发生。
如果人不那么胆小,发生那些殴打事件,也不会闹得“轰轰烈烈”,如果世界上没有殴打,世界会变得多么的美丽啊!
人生的路途中,我们也需要像拜伦一样,在别人只是畏惧的逃避,或幸灾乐祸地观看时,能够拿出罕有的勇气,为了善,为了爱,也为了启迪那些冷漠的心灵。请勇敢的站出来吧!
湖南吉首四中初一195班初一:隆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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