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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姐姐的自白
当我写这篇文章的时候,一个虽和我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但是却得到我全部宠溺和珍爱的妹妹在新学期开始时,已然是一个四年级下半学期的孩子了。我看着她来到这个世界,看着她长大,听着她从那声模糊的“洁洁”喊到了“姐姐”。我陪伴着这个妹妹走过了十年的岁月,她从一个娃娃学语的孩子变成了一个粉雕玉砌的小姑娘,而我也陪着她一起长大,一起共度那些美丽的岁月。
八月份绝对是上海最炎热的时候,我和姐姐两人在医院门口等妈妈的一个朋友出来,那时的我并不知道,上苍将会送给我一个可爱的小精灵。我们人手拿着一根“绿舌头”冰激凌吃,当我吃得正欢时,姐姐忽然幽幽地说道:“小颖,你看!这个其实是妖怪的舌头,它现在变软了,马上就会把你吃掉!”我看着原本竖直着的“舌头”软软地塌了下来,吓得叫了一声,迅速地将冰激凌扔到垃圾桶里。姐姐得逞地欢笑着,与此同时,产房里的一个可爱女婴出生了。那一年,我五岁,而她才刚刚来到这个世界。
“妹妹,生日快乐!”我手中抱着一个精致的玩具熊,在与五年前那个一样炎热的时节来到妹妹家给她庆生。听到我的声音,楼梯上传来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一个长着婴儿肥小脸,扎着两个小辫的女孩一蹦一跳地来到了我的面前,她有着如同黑曜石一般明亮的双眼,东方丝绸般乌黑柔滑的发,那比阳光更加明媚的笑脸,在见到我的那一刻展露无遗。
我朝她招了招手,妹妹便如同一只受到召唤的小鸟般朝我“飞来”,一下扑在我的怀里,用像奶油蛋糕般甜腻的嗓音撒娇道:“姐姐,你终于来了,我等了你好久呢!”我看着怀中的妹妹,宠溺地拍拍她,说道:“你看,姐姐这不是带礼物来给你赔罪了嘛!”说完,妹妹就爱不释手地抱着那个玩具熊要我陪她玩。那一年,我十岁,她五岁。
“姐姐,你给我买嘛!”妹妹拉着我,指着超市里的一罐冰红茶,死活不肯走。见此情况,我只得劝道:“马上就要吃饭了,如果现在喝饮料一会儿就吃不下了!”因为这句话,妹妹的公主脾气成功发作了。她从来都不会大哭大闹着要你们满足她的所想,她会和你打沉默的持久战,一直用一种漫不经心、意兴阑珊的态度对待你,让你感受不到一点对生活积极的态度,从而和你玩心理战,看谁熬得过谁,甚至可以一连好几天都用这种态度来对你,所引发的下场往往都是让那些对他呵护备至的人“疯”掉,最后被迫妥协。然而这一次,我并不是像往常一样无奈妥协,对她有无尽的宠溺和关爱,我决定让她变得成熟起来,第一次对她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指责:“你闹够了没?收起你的公主脾气吧,这世界没有你想得那么简单,不是仅仅耍小性子就可以的!”可能是我说她时的言词太激烈了的原因,妹妹半晌没有缓过神来,在她的记忆里,一向对她宠爱有加的姐姐从来没有这么凶过。而我当时也只是凭着一个“希望她可以长大些”的这么一个想法。那一年,我十二岁,她七岁。
“姐姐,我来了。”我打开门,门口站着一个熟悉的身影:婴儿肥的小脸经过时间的磨砺后荡然无存,黑色的长发被剪成了干净利落的齐耳短发,清秀的眉眼和白皙的皮肤无一不在向我展示着她已经长大了的事实。我不由想到昨天听说她要来我家玩时,摆放出来的,曾经一起玩过的玩具娃娃是否还能赶上她如今的变化。不错,妹妹变了很多,褪去了很多稚气,她不再沉迷于那些玩具而是像同龄人一样地拿起书本细细咀嚼着字词。明明是我想要看到的变化,但不知为何,心中并不像我想象得那么开心,我看着她日渐成熟的身影,开始怀念起了她过去的童真。这一年我十五岁,她十岁。
我并不能算是一个称职的姐姐,我以为爱护这个妹妹就是给她无尽的关爱和宠溺,我以为只要凡事做到让她高心就可以了。但现在,我知道自己的许多理解都错了。陪着这个妹妹长大,让我有了很多同龄人所没有的经历,让我清楚了很多家长的行为做法。我一方面希望她可以快快长大,成熟一些,可当这一切真的来临时,我开始回忆过去的她了。我开始明白家长有时会对我们不厌其烦进行教育的原因,那是因为爱你的人往往会说一些伤害你的话,因为他们不希望你日后因受到伤害而感到后悔。谢谢你,我的妹妹,因为你,我懂了很多。
【老师点评】:语言欠流畅,详略不得当
初三的自白 (字数:900)
“我已经初三啦!”从没有如此惆怅的说过这句话。我嫌日子过的太快,一方面源自我对自身价值的所向?因为我从不相信在我成长的足迹中会有多少精彩,生活让我天生缺少怀旧的感情。另一方面出于我对亲人严重的担忧,总有一天这个世界上最爱我的人和我最爱的人会离我而去。我真不知道,到那时,我该如何去面对这个残酷的事实。
我用秒表计量我的生命,我的生命只有两分半,一分钟求学,一分钟工作,半分钟用于我自己的生活。我常常喜欢把自己看作是一个颤粟的灵魂在黑夜里抱怨光明的姗姗来迟,我会用悲怆的眼光看待这个世界――一个被分子和反应包围堆砌的世界。我相信,这是我个性的使然,而且对我来说这也是绝对正确的选择。我所奢望的只不过是能像爱因斯坦在罹难前发出“这个奇怪的世界”一声感叹。
自打我出生的第一天,我的爷爷就死于脑血栓,接着,我的奶奶因伤心过度,也撒手而去。我三岁那年,父亲酒后驾车,出车祸死了。只留下我与母亲相依为命,我觉得我是这个世界上最不幸的人。母亲是这个世界上最爱我和我最爱的人。我奋斗的意志有很大一部分来自她,我今天付出的所有努力,就是为了让母亲后半生能幸福快乐的走过。
我也曾渴望过金钱,这个世界上追求它们的人太多。只是随着时间的消逝,我的这种奢求逐渐淡漠了,我明白过分的贪婪只会将我所剩无几的价值全部吞噬掉。我有自己的梦想和信仰,金钱只不过是我追求的物质上的精神寄托。这些可有可无、虚无缥缈的东西,实在不值得我去追求。
在学校,我习惯了舍友们的欺辱。面对他们的支使,诸如打饭、倒水之类的,我从未拒绝过。几乎每天都有人戏弄我。但我从未想过要报复,我生的就是这个贱命,就像一只忠诚的哈巴狗只会在主人面前摇尾乞怜。我相信来生,他们肯用良心的泯灭来换取对我的欺侮,是他们的不幸。
我在给笔友的信中写道,我崇尚韩寒的叛逆。笔友回信说,你很孤独,我能理解,但生活就是这样的,叛逆真的不应该。我明白笔友的意思:“时代的进步忘记了顾及整个社会的健全。”否则,海明威又怎会拿枪对着自己的脑袋,海子恐怕也不会卧轨,屈原也不会跳江了。
我知道总有一天我也会死去,到那时,我真不知道我该如何面对。我匆匆的来到这个世界,又将匆匆的离开。
【老师点评】:“初三的自白”这篇作文暂无老师点评!一棵老黄角树的自白 (字数:800)
夏天太阳烤灼着整个城市,我与其它兄弟姐妹站立着享受这阳光,看着人来来往往地匆忙,看着车在马路上排着尾气飞驰,我不禁一阵咳嗽。我是一棵黄角树。
如果我能够说话写字,我一定能出一部名著,将这里的变化记录下来。
现在的我已经是风烛残年,看着脚下的一窝蚂蚁正搬运着人们丢弃的面包,我身上的蝉也在孜孜不倦地歌颂着整个夏天,麻雀站在电线杆上蹦跳。为什么来往的人不曾停下来歇息一会儿?为什么车上的人脸色木然?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只给别人留下一个离去的背影,为什么不曾停下来拥抱这美丽的大自然?
还记得那年的三月,那时候我还是一棵小树苗,好奇地打望着这个世界。我喜欢绿色,那是草地的颜色;我喜欢蓝色,那是天空的颜色;我喜欢白色,那是云朵的颜色。风很柔和,空气很清新,太阳很温暖。人们坐在小溪边唱歌讲故事,在空旷的地方放风筝,在蓝天下散步。晚上,屋顶、枝桠、清澈的溪流早已进入梦乡;篱笆、土坡、那些古老而敦实的城墙,都已在星光下沉沉睡去,小小城市,在混沌的夜色和透明的雾气之间,移动着漂浮的影子。
人类变了。他们变得自私起来,他们认为可以控制大自然。重重的挖掘机将这里的平房夷为平地,建起一栋栋高楼,将天空分解得支离破碎,鸟儿不能在屋顶栖息,只有那密密麻麻的电线杆。多了垃圾箱,但人们还是没有改掉乱扔的毛病,还时不时往我身上吐痰。在这个繁忙的城市,车成为人必不可少的交通工具,交通拥挤,人们不断按喇叭催促着。喇叭声不断刺痛着人们的耳膜,而人们却始终木然地来往。水变脏了,河流被污染得不成样子,谁能看见河水在哭泣?
我只是个标上‘保护环境’的幌子。不知道哪一天人类也会将我锯下来用于各种工业生产。我的兄弟姐妹也会无一幸免。
我听见了!听见学校里孩子们郑重其事地宣誓,孩子们歌唱着,欢声笑语。与校园外的车水马龙以及成年人的匆匆过往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们用稚嫩看待这个世界,用自己的行动改变这个世界!
雨哗哗地下,鸟儿到处寻找鸟巢。雨淋在人们身上,我的枝叶上。是谁在哭?可我清晰地看见孩子们在回家的路上,将自己的垃圾分好类丢入垃圾桶里,他们的笑容温暖了这个世界。我清晰地看见他们的 眼睛里泛着一道光,是一道希望之光!一个狙击手的自白 (字数:1500)
我是一个,是一个狙击手,游戏中一个平凡的狙击手。
游戏里有很多用狙击步枪的人,有的人被称为高手,有的人被称为垃圾,我不知道自己是高手,还是垃圾,反正只是一个杀人和被杀比例有关的称呼而已,无所谓。
在我的心里,对狙击手也有一个分类,我认为,狙击手只有两类人,一类是:已经死去的,一类是:将要死去的。
我的枪只有一把awm,我没买收费枪,不是买不起,而是这把枪能让我想起很多,能想起过去的cs,想起那时候在服务器里大呼小叫的杀人,想起曾经被自己突突过和突突过自己的那群混蛋,四年过去了,很想念他们。
我没加入任何战队,因为我知道,我不是一个好的队友,每次游戏开始后,我不会去关注己方的输赢,也不会关心自己在名单上的排名,看太多的信息会分散我的注意力,我只在乎自己的每一次猎杀,我集中自己的注意力,让每一次猎杀都力争完美,可惜,完美的时候太少。
我是个胆子小的人,这也注定我是一个胆小的狙击手,我从来不会冲在队伍的最前面,甚至队伍的中间我也不呆,我只呆在我认为最安全的环境里。看到很多人帅气的拎着狙击步枪冲到街上然后左右开弓进行帅气的刷频,我挺羡慕他们,我的反应没那么快,我的鼠标也没那么好,我连防弹衣都没有,如果我那么干,除了被雷劈的浑身冒烟或者被突突的满身弹眼外,我什么也干不了。
有人问我,你怎么不买防弹衣?对我来说,防弹衣其实没什么用,作为一个狙击手,我如果被对方发现了,那么我已经输了,我如果被人发现我还没放倒他还给了他开枪的机会,那么谁垃圾掉已经不重要了,所以,我经常输。
我从来不乱开枪,经常看到有些人有枣打三杆子没枣也打三杆子,如果有这样的人拿着awm在我身边,我会悄悄的走开,离他越远越好。我认为狙击步枪威力最大的时候就是没开枪的时候,那时候的安静中透着一种诡秘,即使有人看见我,他也不会知道我手里拿的是awm还是烧火棍,当我的枪响以后,我只想让我对面的人心里是悔恨,眼中是一片黑暗。
我还是一个卑鄙的狙击手。如果环境很陌生,道路很危险,我不介意让自己的队友去当诱饵,一旦他被杀掉,我就会知道哪有危险。有的人看到这一定会蹦着骂我,但是什么事儿不都得有付出是吧,你的付出能让我干掉一个人,那么你就是很优秀的,最起码,我是这么认为的。
如果有人也用狙击步枪卡我的点,那我死也不出去,找个旮旯蹲一会,顺便查查自己兜里的钢蹦,等哪个不知死活的猛将兄从我的点冲出去的时候,我在他身后瞬间架好枪,当猛将兄倒下的时候,我也会将对方放倒。
在一局游戏中,对面有个哥们用awm用的非常好,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为了能将他放倒,我蹲在一个点上一动不动,刚开始还能听到子弹嗖嗖声和看到手雷不断的飞过我的头顶,可是慢慢的,我什么也听不到也看不到了,眼睛和心里,只有那个红色十字线,那种执着就象初恋的时候在等着自己恋人,十字线的背景突然变了颜色,我扣动了扳机……一次完美的爆头,一次完美的猎杀。再被我放倒七次后,那个哥们找我,要和我找个地方对狙,他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一下全没了,我是个狙击手!我不是西部的牛仔,对狙?你怎么不提议咱俩一人抗个加特林对着扫呢?这种一点技术含量的事,我不干。
我不认为那种用键盘和鼠标完美演绎快速的人就不是高手,但是我更喜欢自己的方法,安静,专着,果断,快速,当我卡点的时候,我会去想象对方是怎么在接近那个点,走到那的时候他会担心什么,他会选择怎么进入狙击点,或者说,他怎么去想象我的想法。
我喜欢狙击,我喜欢那种在宁静中突然的爆响,我享受awm的后坐力,我享受看着对方的头盔被子弹打飞和尸体落在地上,我享受能千米之外决定别人生死的感觉,这就是awm的魅力吧。
一年级:嗜血丶死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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